离婚起诉状的撰写规范
绍兴上虞律师
2025-04-23
在撰写离婚起诉状时,应当遵循以下规范:1.案件来源:明确标注为'民事起诉状',并注明'离婚'字样;2.当事人信息:详细列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码、户籍地址及联系方式;3.诉讼请求:清晰明确地陈述诉讼请求,包括离婚、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具体内容;4.事实与理由:详细叙述导致离婚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,并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以支持请求;5.证据与证明:列明所有相关证据及其来源,并声明这些证据将在诉讼过程中提供;6.诉讼请求变更:声明是否同意或反对在审理期间变更诉讼请求;7.其他注意事项:在起诉状结尾注明是否同意调解,以及当事人签字或盖章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4条,婚姻关系自取得离婚登记之日起消除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程序特别条款》第2条,当事人应当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有关配偶家庭暴力制度的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3条,受害者有权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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